本报讯一伙骗子以假公司的名义订货,签传真合同,再付假汇票,用此手段在云南、山东等地大肆行骗,短短3年骗得上百万元财物。近日,这个“诈骗股份公司”的6名骗子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后,均被判处10年至13年的重刑,并均被并处罚金。
据检察日报报道,1999年10月27日,天津福兴达医药原料厂根据与济南陆药有限公司的传真合同,将300公斤医用原料运到济南火车站。天津来的人拿着对方支付的21.6万元银行汇票,经银行鉴定发现是假汇票,而货物已被提走,经查济南根本没有“陆药公司”。济南铁路警方接报后,在天桥区工人新村一出租房内抓获2名嫌疑人。到今年1月,另有4名作案成员落网。
经查,该团伙在河南安阳一宾馆成立了所谓“股份制”的诈骗“公司”,“公司”里既有“股东”,也有根据诈骗所得提成的“业务员”,还有为诈骗服务的“后勤人员”。